被买卖的账户去哪儿了?( 三 )

违法交易新特点:

买卖第三方支付账户、单位银行账户多发

除了银行卡,警方表示,近来,买卖第三方支付账户和对公银行账户多发。

采访人员暗访发现,在网络上可轻易购买到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采访人员与卖家“水中月”加为QQ好友,“水中月”表示其手中的微信账号分为200元、300元、400元三个等级,200元的账号已注册半年,每年的交易限额为8万元,需自己绑定银行卡;400元的账号注册约两年,每年的交易限额为20万元,已实名绑定了银行卡。

一番讨价还价后,采访人员以150元的价格购得一个名为“。”的初级微信号。卖家按照约定发来该微信号的实名注册人姓名“张某某”以及身份证号的后四位。采访人员选择“邀请好友辅助验证”方式,成功在手机登录。

“水中月”告诉采访人员,他每个月至少可以收购100个微信号,大多来自在校学生等。这个微信号原所有人“张某某”为在校大学生,账号是以100元的价格收购得来。

采访人员在这个微信号上操作“添加银行卡”发现,持卡人姓名为“张某某”,点击“更换实名”后即可重新绑定银行卡、设置支付密码,在新添加的银行卡和微信钱包之间,可顺利充值、提现,与其他微信账户之间也可完成转账、收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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