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死亡谁之责?环保组织诉广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救护失职”

穿山甲死亡谁之责?环保组织诉广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救护失职”

原被告双方围绕4个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即被告的行为与穿山甲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被告是否存在过错;穿山甲死亡造成何种生态损失,生态损失数额如何确定。

王学琛

穿山甲死亡谁之责?环保组织诉广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救护失职”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采访人员|王学琛

全国首例因穿山甲死亡引起的公益诉讼案再有新进展。

2019年5月6日,中国绿发会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检测中心(以下简称广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第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穿山甲救护失职公益诉讼案于南宁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此案起源要追溯至2017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海警第三支队查获一起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广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将所查获的34只马来穿山甲(其中2只为死体)带回基地进行救护。但两个月以后,该批被救助的穿山甲全部死亡,其中包括经检查身体状况良好的8只穿山甲。救护期间绿发会曾提出救助建议,均被广西省林业厅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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