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的黑暗面(11)

另一种更为简便易行的方式是由政府出面,这其实就是阿拉斯加州和挪威等国处理石油收益的方式,眼下加利福尼亚州正试图对谷歌、Facebook和亚马逊等公司推行这样的监管。具体做法是,要求平台公司按数据经营获利的一定比例,出资创建一个财富基金,用于投资教育和基础设施等,最终服务于全社会。美国有经济学家做过估算,假如美国政府规定数字企业按50%支付数字分红,按目前的增长速度,到2022年,四大类数据收集者——平台、数据经纪商、信用卡和医疗保健公司——将向每个使用互联网的美国人支付308美元。

说到底,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新的税。但正如有人提议的创设一个对数字经济进行专门监管的新型政府机构、甚至“全球性协调机制”,以应对“新时代的挑战”一样,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这一类政府强制行为注定会带来许多新的问题。很多时候,甚至比它能够解决的问题更多、更麻烦。

实际上,企业也在主动探索着自己的解决方案。

随着数据作为一种宝贵资源的重要性获得全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许多科技企业发现,自己现在面临着这样一个严肃的问题:我到底是兜售数据的商贩,还是管理数据的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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