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聚焦“教师管教权”:戒尺还老师,管教有理惩戒有度( 六 )

今年6月11日,北京市教委分别发布新时代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及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其中明确提出,幼儿园、中小学教师有体罚幼儿等11项行为或将被开除。

“这边立法教师管教权,却没有细则;那边又有行政规定,体罚学生会被开除。整体来说,如果惩戒学生,目前的法律法规显然不利于老师。”陈燕坦言。

立法:定范围定形式

李超的家里有一把古董戒尺,是当年祖辈督导父辈学习留下的。“孩子犯错不处罚是不行的,纵容只能让他们变成‘熊孩子’‘小霸王’。”李超说。

2018年3月,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第二小学“戒尺进入课堂”仪式正式启动,全校36个班级每个班都配备了一把印有《弟子规》的“戒尺”,如果学生的行为和表现违反了校纪班规或老师所作的其他规定,老师就可以动用戒尺对学生实施轻微惩戒,以达到让学生认识错误、改良习惯、心存敬畏、勤学上进的目的。

这一让“戒尺回归课堂”的行为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也得到几乎一致的肯定。肯定的关键就在于学校明确了教师使用戒尺的细则,对什么时候、如何使用戒尺、力度和惩戒部位等,学校和班级都有细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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