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万亿地下钱庄大案!境内外转移资金"对敲",直接赚汇率差价( 三 )

据悉,“9·8”特大系列地下钱庄案涉及俄罗斯、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以及福建、广东、山东、辽宁、河北、新疆、吉林、黑龙江、河南等20余省区市的68个地下钱庄犯罪团伙、300余家报关行和1300余家公司企业,涉案人员达几百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地下钱庄呈现三大特点

地下钱庄是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一类非法金融机构的统称,非法从事外汇业务、资金业务、贷款业务,也称“地下银行”。地下钱庄的存在,使大量来源不明的资金置于国家监管体系之外,成为转移赃款和洗钱的重要工具。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和国家金融监管,地下钱庄往往采取极为隐蔽的方式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网络化趋势明显。据办案人员介绍,地下钱庄现在很少采用柜面形式,更多地转用以电话银行、电子银行等为载体的电子支付工具。只需一台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基本业务都可以由电脑系统完成。这种在网络上完成的非法交易给公安机关的证据搜集和提取带来了极大困难。

七台河警方在黑龙江、福建、广东等地查办地下钱庄时发现,不少地下钱庄犯罪都有家族性特点,尤其是在南方一些宗族关系比较紧密的地区,这种特征尤为明显。据了解,现代经济发展和网络运营的便利性使得资金转移的速度极快,覆盖范围也相当广泛,地下钱庄彼此之间相互联系,互相拆借,形成了一张彼此关联的巨大网络。有办案民警表示,“深圳地下钱庄之间拆借钱,有时只需一个电话,不用任何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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