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企业首份股权激励方案解读报告: 乐鑫科技突破50%定价限制、实施方式自主灵活( 二 )

时代商学院发现,与A股上市公司过往的激励方案相比,科创板上市企业首份股权激励方案有了明显的区别,体现了科创板的制度创新。在合规的前提下,科创板选择方式越灵活,企业操作自由度更大,激励的效果越明显。

9月24日,广州一位券商人士认为:“与A股传统股权激励规则相比,科创板股权激励做了多项制度创新,包括拓宽激励对象范围、放松定价条款限制、提高授予规模上限、实施方式变得更便利等。乐鑫科技股权激励方案中,股票价格打破50%的现行定价限制,并采用新的实施方式,充分利用了规则,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突破50%的定价限制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第二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确定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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