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企业首份股权激励方案解读报告: 乐鑫科技突破50%定价限制、实施方式自主灵活( 三 )

上市公司采用其他方法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

乐鑫科技公告显示,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定价方法为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首个交易日收盘价的50%,并确定为65元/股。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为164.11元,本次授予价格占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39.6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为154.96元,本次授予价格占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41.95%。

显然,乐鑫科技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打破了以往A股的50%的价格限制,但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规定:“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低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 个交易日、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的,应当说明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是否损害股东利益等发表意见”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