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便利店 这些新零售食品安全怎么管?( 三 )

外卖、便利店 这些新零售食品安全怎么管?

外卖餐品应该保持多少度?

常温存放超2个小时,需充分加热再食用

进入炎热夏季,不少消费者对外卖又爱又忍不住担忧,天气这么热,外卖餐品会不会变质?

按照去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高危易腐食品熟制后,在8℃—60℃条件下存放2小时以上且未发生感官性状变化的,食用前应进行再加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高危易腐食品,应在高于60℃或低于8℃的条件下存放。在8℃—60℃条件下存放超过2小时,且未发生感官性状变化的,应按本规范要求再加热后方可供餐;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食用时限)应符合以下要求:烧熟后2小时,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其食用时限为烧熟后4小时。

也正因此,在本次论坛上,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食品安全总监贾娅玲也提醒消费者,收到餐品后要尽快食用,如果餐品在常温下存放超过2个小时,一定要充分加热后再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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