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9市级财政透明度报告:45%地级以上城市公布债务余额,72个城市没有公开PPP信息( 五 )

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信息一般是在上年度的预算执行及本年度的预算报告中公布,绝大部分公布的2018年度债务余额在上级政府划定的债务限额之内。从债务类别上,目前各市公布的主要是专项债务和一般性债务两个口径。在具体债务的使用项目上,部分城市如广州、杭州、北京等有加以说明,大部分城市较少公布此类详细的债务资金使用信息。此外,地级市财政局和县级财政局作为独立的预算单位分别对本级债务预决算负责,但地级市财政局在每年的“两会”上会对全市的整体财政情况做汇报,有义务与责任对全市各县市的债务情况进行统一公开。但据我们的统计,在295地级市中,有185家城市对市内各辖区、县的债务限额和年度余额进行集中公布。

2017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号文件)明确要求将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不过,当前从法律法规上还缺乏对地方政府债务更加明确的定义和口径。

产业投资基金信息与PPP项目的信息公开情况略有进步。2019年的财政透明度指标体系在第3部分“其他重要的财政信息”中调整与增加了若干项目。新增项目有“地方投融资平台”与“事业单位预算公开”。此外,更加注重“产业投资基金”、“专项资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项目的公开形式,例如是否设置专栏、是否以表格形式公开等。近年来,地方政府的投资类开支出现了新的特点。随着中央政府提高对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和加强对地方债务的管理,产业投资基金和PPP方式逐渐成为地方政府推动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性产业政策的重要方式。在这一背景下,我们今年的财政透明度指标体系对产业投资基金公开部分以及PPP公开提出了新的要求。表2集中展示了总体排名前30的城市在地方政府债务、产业投资基金及PPP项目三方面的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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