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缠千年的“融资难”与“融资贵”:历尽艰辛的普惠金融探索史( 五 )

借贷禁锢,倒洗澡水倒出了孩子

犹太人的祖先古希伯来人一贯憎恨古巴比伦、古希腊和埃及放贷收息的做法。公元前1000年左右,希伯来游牧部落定居迦南,劳动生产率提高,阶级和财富分化,加之战争波及,一些贫穷的古希伯来人沦为债务奴隶。因无力还债,债权人可要求借债人以期限六年的劳役偿债。教会为避免社会分裂,反对借贷收息,希望回归生活简朴的摩西社会。

公元前900年至公元前600年形成的《旧约·出谷记》说:“如果你借钱给我的一个百姓,即你中间的一个穷人,你对他不可像放债的人,向他取利。”

反对高利贷一直处于基督教思想的核心。基督教在末日审判的描述中对高利贷者极尽诅咒,用地狱、魔鬼的惩罚,用对死后世界的恐惧,让人们对金钱望而却步,用忏悔来抑制欲望的萌生。高利贷被认为是一切社会邪恶的起因。

哲学家与神学家罕见地携手声讨高利贷(利息),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公元325年的尼西亚大公会议禁止神职人员的高利贷。5世纪罗马教皇利奥一世全面实行对神职人员的高利贷禁令,其从事高利贷将被开除教籍。基督教成为政教合一的国教后,金融更被暴力践踏。公元6世纪拜占庭帝国颁布信贷法律禁止高利贷。公元789年法国加洛林王朝国王“矮子”丕平和他的宫相查理·马特也颁布了世俗信贷禁令。公元800年神圣罗马帝国查里曼大帝时代,将信贷禁令扩展到世俗社会。之后法兰克国王艾克斯拉沙佩勒宣布《普遍训诫》,对在俗教徒发布信贷禁令,禁止世俗社会有息信贷成为政治正确,高压措施变本加厉。1179年天主教会宣布不允许为高利贷者安排宗教葬礼。1311年教皇克雷芒五世宣布放贷收息是异教行为,废除所有允许利息的法规。14世纪法国国王飞利浦诏令,“谴责和禁止一切形式的高利贷”。1564年、1565年和1567年法国出台大量高利贷禁令,并鼓励人们告发:不论高利贷者的身份、资格、条件如何,不论经商与否,不论是男是女,凡被发现放高利贷者一概罚款100斤银,将其视同瘟疫患者而消灭殆尽。此后禁令加强处罚,对于屡教不改者,除了永远开除教籍之外,又加上罚款和没收财产。16世纪还有拒绝高利贷者参加圣事,参加基督教葬礼的做法。1579年的布卢瓦诏令禁止任何有息贷款,违者首次将处以当众认罪,开除教籍以及判刑。这项条款一直持续到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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