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茶广告语之争落幕 最高法认理不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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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茶广告语之争落幕 最高法认理不认人

这三宗案件的再审判决让刘俊海觉得法院在愈发强调法律依据的重要性,不管原被告双方是国企还是民企,一碗水端平,认理不认人

法治周末采访人员 赵晨熙

法治周末实习生 高婕妤

时隔数年,历经一审、二审、最高法再审,加多宝集团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的广告语纠纷系列案件终于落下帷幕。

8月16日,加多宝发布公告称,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认为,其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凉茶了”广告语并不产生引人误解的效果,并未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广药方面亦发布公告表示,其就加多宝广告语涉嫌不正当竞争问题发起的三宗虚假宣传纠纷诉讼均在16日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书,判决结果显示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两则广告语被禁用,且需赔偿广药集团人民币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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