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买基金巨亏57万 法院称建设银行全赔!你怎么看( 六 )

这也意味着,即便投资者在《须知》、《确认书》上签了字,银行还是有可能没有履行充分告知义务,最好还得出示和提供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争议3:有金融专业知识=有更丰富的投资经验?

判决中披露了一个有趣的细节,恩济支行指出,王翔是金融案件审判领域的专家,有高于社会普通人的金融投资专业知识,具有相对丰富的投资经验,且自2011年起多次在该行购买基金产品,存在主动要求购买涉诉基金的现实可能。

此外,王翔购买涉诉基金时,恩济支行已向其介绍了该基金的相关情况并进行了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投资人风险提示确认书》等单据也由王翔本人签字确认,王翔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认定其已知悉相关风险。

王翔则对此反击称,建行恩济支行混淆了法律专业知识与证券投资专业知识的界限,王翔作为金融审判人员,也许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对法律风险有较高认识,但并不代表其对证券投资具有高于常人的认知。

争议4:损失扩大是因客户赎回时机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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