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阿米巴”论战即将上演:曹寓刚确认参与,刘润已收到邀约( 四 )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如果不去亲身体验,实修实证,就难以改变错误的认知模型,用错误的认知模型去认知阿米巴。如同用“地心说”的认知模型去看待世界一样,不管堆积多少信息,吸收多少知识,都不可能得出“地球围绕太阳运行”的结论。所以,刘润老师首先需要关注自己的认知模型,只有建立正确的认知,才能正确理解和诠释阿米巴。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③ 不能移花接木
刘润老师身上有许多地方值得小曹学习,例如,坚持、自律、能说会写,但至少有一点,小曹是不愿意学习的,那就是——移花接木,偷梁换柱。
小曹在刘润老师的文章中发现了不少对稻盛先生原文的删改和扭曲,虽然可能只是无心之失,但由于这种行为会对广大读者产生严重误导,对刘润老师本人的形象也极为不利,所以在这里要向刘润老师严肃指出,希望尽快改善。
例如,关于“员工工资保密与京瓷会计学有没有关系?”这一问题。刘润老师在第一篇文章中写到:“所谓的京瓷会计学,本质上是为了解决工资透明问题,是为了员工工资保密而设计的一种制度。”而在第二篇文章中,刘润老师又拿出了“证据”,强化了这一他认为正确的逻辑。
然后,刘润老师替代稻盛先生得出了一个结论:如果用“利润”作为核算阿米巴的指标,工资可能就会曝光。这令人担忧。所以,我“特意”不把人工费计入费用,“取而代之”,用附加值除以总工时。这就是“单位时间附加值”,也就是京瓷会计学的核心逻辑。
刘润老师的这段引用和结论之间实际上至少出现了两个错误。
第一个错误是逻辑错误,稻盛先生讲的是,公开员工的工资会“恶化公司的气氛”,所以,“为了避免公开员工的工资,特意不把人工费计入费用。”不知道刘润老师从哪里得出了这“就是京瓷会计学的核心逻辑”的这个结论。
小曹在第一篇回应文章中早就指出,“员工个人的薪资保密,不过是大多数正规企业的一项管理制度而已”。
这里的因果关系是很明确的,即只存在“员工工资保密”和“避免恶化公司氛围”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不存在“员工工资保密”与“京瓷会计学”之间的因果关系。
假设刘润老师的观点成立,员工个人工资保密“是京瓷会计学的核心逻辑”,那么按照这个逻辑,刘润老师曾经供职过的微软,以及各类大中小企业,但凡对员工个人工资保密的,就应该全都导入了京瓷会计学,因为他们都运用了“京瓷会计学的核心逻辑”。但这显而易见,不是事实。所以,刘润老师的这个结论是一个很明显的逻辑错误,用证伪法就能破解。
【 哲学|“阿米巴”论战即将上演:曹寓刚确认参与,刘润已收到邀约】第二个错误比较严重,希望刘润老师引起重视。刘润老师在第二篇文章的11条中得出的这个结论(见图3),模仿稻盛先生的口气写道:“所以,我‘特意’不把人工费计入费用,‘取而代之’,用附加值除以总工时。这就是‘单位时间附加值’,也就是京瓷会计学的核心逻辑。”
前半段引用得没错,但最后部分“也就是京瓷会计学的核心逻辑”这句话却是刘润老师自己加上去的,而且这半句话之前用的还是逗号。乍一看,还真的会以为稻盛先生亲口说过这句话。但问题是稻盛先生并没有说过,也不可能说,因为逻辑上根本没有因果关系。说得严重一点,这属于假造稻盛先生的言论。
虽然刘润老师的这个“移花接木”可能是无心之失,但涉及治学态度和诚信问题,建议尽快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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