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个人来店里打我,还判我有罪?不服!”二审法院: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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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个人来店里打我,还判我有罪?不服!”二审法院:正当防卫


【案情简介】
陕西西安 , 男子崔某是外地人 , 在当地一个村子里经营着一家小型超市 , 以此为生 。
2018年6月30日中午 , 崔某的家人因为生意上的事 , 与当地人卢某发生了纠纷 , 被威胁关门滚蛋 , 否则要其好看 。
崔某想到自己是外地人 , 得罪了本地人 , 今后难以立足 , 便买了香烟 , 主动找到了卢某“求和” , 没有想到的是 , 还是出事了 。
当天下午5点多钟 , 崔某和其父母、妻子以及两个分别才1岁和4岁的女儿 , 一家人都在超市里 , 卢某带着4名男子 , 气势汹汹地来了 。
崔某认出他们后 , 担心吓着老人和年幼的女儿 , 赶紧让他们进入了超市里面的房间 , 然后到厨房内 , 拿出一把菜刀握在手中 , 叫卢某等人离开 。

根据调取的超市内监控显示 , 当时卢某一行5人进入到超市后 , 大声拍着玻璃柜台 , 并指着崔某说:“你这超市的东西多少钱?我全要了!”
崔某闻到他们满身酒气 , 知道他们是来找事的 , 便没有回答 。
这时 , 其中一人则拿起柜台上的糖果盒 , 向崔某砸去 , 崔某被激怒后 , 挥刀砍向对方 , 未果 。
随后 , 双方发生了推搡和冲突 , 直到周围群众报警 , 警察赶到 , 将双方带走调查 。
事后经法医鉴定 , 双方在冲突中 , 随卢某一起的男子张某面部受伤 , 其伤情为轻伤二级 。
经公安机关调查得知 , 当天随卢某一起到崔某超市的男子 , 有2人因为吸毒 , 1人因为赌博和寻衅滋事 , 被公安机关处罚过 。
不久 , 男子崔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 , 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
接着 , 一审法院审理后 , 认为崔某的行为 , 具有正当防卫的性质 , 但是超过了必要的限度 , 属防卫过当 , 构成故意伤害罪 , 但是 , 依法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2021年4月19日 ,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 , 判决崔某犯故意伤害罪 , 但免予刑事处罚 。

一审判决结果下达后 , 崔某不服 , 认为虽然一审法院对其作出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 但是仍然确定自己有罪 , 使自己的人生有了污点 , 成为了有犯罪记录的人 。
崔某坚持认为其是正当防卫 , 向上级法院提出了上诉 。
最后 ,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 崔某在遭受具有现实性和紧迫性的不法侵害后 , 有权实施正当防卫 , 因其正当防卫行为 , 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 ,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
据此 , 2022年2月14日 ,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崔某作出宣判 , 认定崔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 , 不构成犯罪 , 撤销了一审判决 , 宣告崔某无罪 。
(案例来源:上游新闻、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律师看法】
一、本案男子崔某的行为 , 属正当防卫 ,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 正当防卫 , 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身体、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
因正当防卫行为 ,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 , 不负刑事责任 。
本案中 , 卢某等5人 酒后到崔某经营的超市闹事 , 崔某为了保护老人、孩子和自身安全 , 在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遭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 , 有权实施正当防卫 。
这是法律赋予他的正当权利 , 在当时的情形下 , 卢某一方5人 , 酒后气势汹汹地来到崔某经营的超市 , 崔某的背后 , 是老人、妻子 , 还有年仅1岁和4岁的孩子 , 为了家人的安全 , 他挺身而出 , 是男人的责任 , 也是法律的义务 。

二、本案男子崔某的正当防卫行为 , 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 不属于防卫过当 。
我国《刑法》规定 ,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 造成重大损害的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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