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 , 由于该车已经到了强制报废时间 , 因此二审法院认为 ,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 , 交警队无需将车返还给熊大爷 。
最后 , 或许大家接触《行政诉讼法》比较少 , 对它不是很了解 , 但这是一部很重要的法律 。 该法设定的初衷 , 就是为了保证公权力能够在正确的轨道上行驶 。 因此如果大家日常生活中 , 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 可根据该法律规定 , 依法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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