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超市购物漏扫75元猪肉,被超市工作人员“罚款”2万元!


男子超市购物漏扫75元猪肉,被超市工作人员“罚款”2万元!


【男子超市购物漏扫75元猪肉,被超市工作人员“罚款”2万元!】男子超市购物漏扫75元猪肉 , 被超市工作人员“罚款”2万元!浙江宁波 , 一老人在超市购物 , 自助扫码结账时少扫了一袋75元的猪肉 。 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后 , 认为老人是偷盗行为 , 强行“罚款”2万元 。

老人表示自己身上只有3000元 , 工作人员让其把钱转到自己账户上 , 并签了一份协议 , 说明老人是自愿的 。

老人随后报警 , 警方介入后了解到 , 老人已经不是第一次漏扫货物少付款 , 超市才出此下策 。 最终超市出具谅解书 , 退回对老人的“罚款” 。 老人也表示不再追究超市的罚款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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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错”在先 , 超市违法处置在后 , 都存在违法的情形 。

首先 , 老人多次的漏扫货物 , 进而少付款 。 这种行为属于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 , 构成盗窃 。

盗窃数额 , 如果并未达到较大的标准并不构成犯罪 , 而是一般的治安违法 。 这位老人可能次数较多 , 但总价值加起来并不能到达刑事立案的标注 。

故而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九条: 盗窃公私财物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有人说 , 老人虽然盗窃财物价值不大 , 但是其次数多 , 按照《刑法》二百六十四条 , 多次盗窃(两年三次以上)同样构成刑事犯罪 。

法律规定的确如此 , 警方可能考虑到老人盗窃财物价值非常小 , 更多是贪占一点“小便宜” , 社会危害程度上与一般盗窃还是有着较大区别 , 故而没有刑事立案 。

其次 , 超市实施罚款行为违法 。 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的种类 , 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 , 只有有权行政机关才可以实施行政罚款处罚 。 所以这类非法定有权行政机关所实施的罚款处罚都是非法的 。

所以超市私自实施罚款 , 很可能涉及使用威胁、胁迫等手段 , 这种情况下就涉嫌敲诈勒索 , 轻则构成违法 , 严重的将涉嫌敲诈勒索刑事犯罪 。

再次 , 超市工作人员如果私自实施此类行为 , 则可能涉嫌诈骗或者敲诈勒索 。

如本次这样 , 超市工作人员私自要求罚款 , 并且欠款进入到其个人账户 , 如果这个行为非超市“授权”行为 , 而是其个人行为 , 并且钱款被其占有 , 这种行为就是一种诈骗行为 。

因为第一超市没有授权其对盗窃人员罚款 , 因此他属于虚构罚款规定的事实 , 隐瞒了其自己要非法占有财物的真相 , 使得老人误以为这是超市的规定 , 进而主动将钱款交给他 , 被他非法占有 。

如果这名超市工作人员 , 以此类手段诈骗财物金额较大 , 将构成诈骗犯罪 , 依据《刑法》二百六十六条:诈骗金额较大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如果数额不大 ,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九条:诈骗公私财物的 ,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最后 , 个人要遵纪守法 , 切勿认为偷一点点没关系 , 积少成多 , 就是罪;同时面对非法的“罚款” , 要坚决说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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