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转账备注资金用途与当事人主张用途不一致,法院如何认定事实( 二 )


【银行转账备注资金用途与当事人主张用途不一致,法院如何认定事实】如不服本判决 , 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 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 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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