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小利卖假货 知假卖假被判刑

【贪图小利卖假货 知假卖假被判刑】

贪图小利卖假货 知假卖假被判刑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 知假卖假 , 侵犯的不仅是商标权利人的信誉 , 更是对正常社会经济秩序的破坏 。 为了更好的营造让群众安心 , 让企业放心的法治营商环境 ,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持续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 严厉打击该类犯罪 , 综合案件情况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司法建议 。
近期 , 罗庄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被告人杜某、魏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 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缓刑四年 , 并处罚金十万元;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缓刑二年 , 并处罚金五万元 。
自2019年以来 , 被告人杜某、魏某共同在临沂市罗庄区经营服装超市 , 期间购进了大量带有“NIKE”、“adidas”图标或者标识的服装、鞋帽等在店内销售 , 接到举报后 , 侦查机关在现场查获假冒耐克、阿迪达斯商标的服饰4000余件 , 价值28万余元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杜某伙同被告人魏某 ,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 情节特别严重 , 均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 魏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 , 系从犯 , 二名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自愿认罪认罚 , 遂作出上述判决 。
宣判后 , 罗庄法院针对审理该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 对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庄区罗庄街道、罗公安分局制发了司法建议 , 根据其职能分别提出了:开展专项行动 , 对辖区内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进行全面摸排 , 依法查处;积极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店铺进行全面摸排;在相关案件侦办过程中 , 深挖关联制假售假犯罪 , 加强源头治理的司法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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