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5万买了一个车位,结果开不了门,不能上下车

【花25万买了一个车位,结果开不了门,不能上下车】

花25万买了一个车位,结果开不了门,不能上下车


文章图片


花25万买了一个车位,结果开不了门,不能上下车


文章图片


2017年 , 李先生在北京石景山区买了房子 , 同时又花了25万元买了该小区地下负一层车位第172号 。
172号车位在171与173之间 , 其中171号车位靠墙 , 位置不太好 , 一直没人 使用 。
今年6月份 , 物业公司把第171号车位租了出去 。
这下子尴尬了 , 两部车同时停放时 , 李先生的车门没有空间打开 , 根本不能正常上下车 , 他每次只好狼狈地从副驾驶位爬出去 。

那么 , 问题出在哪里呢?
李先生回忆:当初开发商卖车位的时候 , 图纸上171号车位标注了黑影 , 不能选也不能买 。
目测该171号车位 , 看上去要比正常车位窄一些 。
其他车位合同上都是2.4米宽 , 这个车位似乎只有2.1米 。
为了证实自己的判断 , 李先生实地测量了一下 , 自己的车位实际宽度2.33米 , 171号车位仅2.2米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 地下车位的产权比较复杂 , 有的是开发商可以出售的;有的属于人防工程改建的 , 开发商无权出售 , 只有使用权 。

但171与172同属于一个楼层 , 而且距离很近 , 既然172号车位可以卖 , 那么171也应该可以 , 这些车位应该都不属于人防工程改建的 。
171车位直到小区交付使用5~6年后都没有出售 , 可能就是因为车位太窄 , 卖出去将引起纠纷 , 最后只能租出去 。

据悉 , 这个车位是以20年4万元的价格租出去的 。
当李先生得知这个价格后 , 心里愤愤不平:自己花了25万买的高价车位 , 却被低价租出去的车位妨碍了正常使用 。
那么 , 2.2米宽的车位合不合规呢?
根据国家标准 , 小车停车位应该长度大于等于5米 , 宽度2.2-2.5米 。
171号车位刚好符合规定 。
那么李先生应该如何维权呢?
自己的车位停车后不能正常上下车 , 是由于相邻车辆离自己的车位过近导致的 , 这种情况属于相邻关系 。
《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 , 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
停车不能正常开关门 , 从而影响了上下车 , 这属于侵犯了相邻通行权 。
《民法典》第291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 , 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因此 , 李先生可以从相邻关系这个角度提起诉讼 。

但是 , 在买卖车位的合同中 , 有一个对李先生不利的条款:如果车辆不能正常停放 , 买受人不得因此向出售人主张任何法律权利及权利 , 包括并不限于解除合同、要求出卖人另行提供产权车位或者要求赔付等 。
也就是说 , 产生争议后 , 李先生作为买受人 , 不得向法院起诉 。
李先生就无法维权了吗?
以上内容属于开发商在格式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 , 不合理地减轻了自己的责任 。
李先生可以通过诉讼 , 请求认定这些免责条款无效 。
经过沟通 , 物业方面给出了两种解决方案:
1、在负二层找一个闲置车位 , 让李先生先把车临时停在那里 。
自己花钱买的车位不能用 , 还要挪到其他地方?对此 , 李先生表示不认可 。
2、让171车主挪到负二层 , 但要征得对方的同意 , 目前仍在协商之中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