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为送客户,一男子花28800元买了5箱五粮液( 二 )



该法规定 ,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 , 为五百元 。

至于王某依据《食品安全法》要求10倍赔偿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 法院没有支持 , 只判令涉事公司向王某赔偿86400元 。

判决作出后 , 公司选择了上诉 , 但二审法院认为一审的裁判正确 , 驳回了公司的上诉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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