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云南男子因6岁儿子不写作业,将其打昏后活埋,事后开心大笑( 二 )


经法医鉴定 , 小波的死亡原因为钝器殴打致颅脑损伤机械性窒息死亡 , 小波的人生只有短短的6年时间 , 在这6年时间里 , 他又承受了多少次这样的殴打呢?
李某兆因故意杀人罪被警方刑拘 , 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 那么李某兆属于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呢?

从李某兆的主观意志来看 , 李某兆并没有杀害小波的主观故意 , 而是临时起意殴打小波 , 见小波奄奄一息 , 他觉得没有接受救治的必要 , 这才将小波埋在了后山 。 因此李某兆属于故意伤害罪 。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造成严重残疾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经法院审理认为 , 李某兆殴打6岁孩童 , 致其死亡 , 手段残忍 , 造成的社会影响大 , 在归案后 , 虽然如实供述了犯罪经过 , 但不认罪悔罪 , 应从严处罚 , 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兆死刑 。

年仅6岁的小波还无法明辨是非 , 遭遭遇殴打时 , 他或许都不清楚父亲为什么会生气 , 便急匆匆的离开的人世间 , 对他来说 , 生命如同昙花一现;小波的悲剧 , 也在警示着每个人 , 暴力教育不可取 。
《案件 云南男子因6岁儿子不写作业 , 将其打昏后活埋 , 事后开心大笑》本文案例来源新闻报道/裁判文书 , 当事人系化名 , 情节稍作润色;图片皆(部分)为网图 , 与案无关;原创文章 , 请勿转载抄袭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