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沭阳,7人用鸭肉加香精制作假牛羊肉卷获利200多万被判刑


江苏沭阳,7人用鸭肉加香精制作假牛羊肉卷获利200多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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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沭阳,7人用鸭肉加香精制作假牛羊肉卷获利200多万被判刑】
江苏沭阳,7人用鸭肉加香精制作假牛羊肉卷获利200多万被判刑


全是科技与狠活!江苏 , 沭阳 。 7人用鸭肉加香精制作假牛羊肉获利2000000元 , 一审判决均获刑 , 最高者被判8年10个月 , 罚款75万 。


据悉 , 7人因为觉得做牛羊肉卷成本太高 , 于是萌生了以次充好的想法 , 觉得这样可以大赚一笔 。 他们购置了切肉机、 封口机、冰箱等物品 , 成立了一个食品加工窝点 。
7人在冻板鸭肉里加入能够以假乱真的牛肉粉 , 羊肉粉等香精调味料 , 用做成的成品冒充牛羊肉卷卖 , 销售额总共达200余万元 。 经人举报后 , 7人迅速被抓 。
一、现在以次充好的物品太多太多了 , 当我们购买牛羊肉卷 , 怎么样辨别是真的还是假的?
1、真肉的白肉和红肉相接 , 纹理清晰;假肉的白肉和红肉是分开的 , 白是白红是红 。
2、化冻后 , 假肉的红肉和白肉轻轻一碰就分开 , 真肉的白肉和红肉是相粘连的 。

3、热水锅里煮一会 , 假肉散开了 , 真肉的肉质变紧实了 。二、他们千不该万不该 , 不该用假冒伪劣产品来销售 , 这已经构成了犯罪 。 那么他们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他们用鸭肉代替牛羊肉 , 以次充好已经违反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该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 , 以假充真 , 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销售金额较大的行为 。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 , 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 , 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 。

他们将鸭肉加入牛羊肉香精粉 , 属于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 , 明显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 并且生产出来的肉被用来冒充牛羊肉获取暴利 , 已经构成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 , 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 ,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 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 , 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具体到本案中 , 七人虽然一共销售了200多万 , 但是是共同销售的 , 并且七人认错态度良好 , 积极将剩下民警所没有了解到的事情全部交代清楚 , 所以最后被从轻量刑 , 所得的非法财产全部上交 。
据悉他们中最重的判了8年多 , 最轻的10个月 。
三、如果说有人吃了他们的肉卷出现问题的 , 又要怎么办呢?
经营者出售的食品造成消费者食物中毒的 , 经营者要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的责任 ,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 要承担刑事责任 。
买到变质食品的消费者 , 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时 , 赔偿金为一千元 。 还可以打12315 , 提供证据 , 进行投诉 。
店家制造了伪劣产品被投诉 , 必须要将产品召回 。 采取召回措施的 , 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 ,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 , 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 , 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 , 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
店家做生意要讲究诚信 , 不要以次充好 , 虽然说这样赚钱速度很快 , 但是终究不是正道 。 而消费者购买的时候也要擦亮眼睛 , 如果不对的地方 , 及时去维护自己权益 。
对于7人用鸭肉加工成牛羊肉卷一事 , 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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