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黑恶团伙横行兴宁龙田等地十余年,首要分子双双被判重刑


广东梅州:黑恶团伙横行兴宁龙田等地十余年,首要分子双双被判重刑


【广东梅州:黑恶团伙横行兴宁龙田等地十余年,首要分子双双被判重刑】天网恢恢 , 疏而不漏 , 伴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 , 广东梅州兴宁市一个以廖某胜 , 廖某锋兄弟二人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 , 终于被一网打尽 。
据了解 , 上世纪90年代开始 , 廖某胜(兴宁市龙田镇人) , 廖某锋兄弟二人纠集潘某 , 谢某等人在兴宁市龙田镇一带通过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和树立“江湖地位” , 尤其是持锤斧 , 刀等凶器 , 砍砸多名被害人腿脚等部位 , 作案手法残忍 , 在当地闯下恶名 。 2000年起 , 廖某胜 , 廖某锋等人向兴宁城区“扩张” , 拉拢 , 吸收罗某军等人为骨干 , 成立一个平时由其指挥 , 骨干成员带领手下各司其职的犯罪组织 , 2004年后 , 该组织开始依托组织势力向竹子加工 , “黄” , “赌” , 拍卖 , 房地产 , 建筑 , KTV娱乐等行业不断渗透 , 实现非法控制 , “以商养黑 , 以黑护商” , 称霸一方 。

2019年3月 , 梅州市公安局发现廖某胜等人的涉黑线索 , 成立“2.15”专案组 , 全力开展案侦工作 , 2020年10月 , 共59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 涉案金额约1.8亿元 。
2020年11月27日 , 梅县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 首要分子廖某胜 , 廖某锋 , 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 剥夺政治权利5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罗某军等25人分别被判刑23年至2年不等刑期 , 并处390万元至4万元不等罚金 , 并剥夺罗某军 , 练某 , 潘某等3人政治权利3年 , 没收个人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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