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一男子到一家便利店购物时,因见老板娘一个人在看店,于是心生歹意


河南濮阳,一男子到一家便利店购物时,因见老板娘一个人在看店,于是心生歹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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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一男子到一家便利店购物时,因见老板娘一个人在看店,于是心生歹意】
河南濮阳,一男子到一家便利店购物时,因见老板娘一个人在看店,于是心生歹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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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 , 一男子到一家便利店购物时 , 因见老板娘一个人在看店 , 于是心生歹意 , 遂采用掐脖子的方式 , 逼问老板娘钱放在哪里 。 此时正好有客人来买烟 , 发现男子的行为 。 老板娘挣脱后向客人求助 。 随后该男子落荒而逃 , 老板娘报警求助 。

一女子在便利店看店时 , 突然进来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声称自己要买一瓶水和一包烟 , 男子支付货款后走向店门口 , 并往门外和店内扫了一眼 。

确认门外没人、只有女子一人在看店后 , 男子突然脱掉上衣并拿了一堆方便面放在台面上 , 女子以为男子还要购物 , 没多想就去给对方找袋子 。 可不曾想 , 男子此时却突然间扑向女子、坐在其身上 , 并掐住女子的脖子说道“你想不想死?不想死就告诉我 , 钱放在哪里” 。 女子根本无法反抗 , 只好求饶并告诉对方 , 钱就放在房间里 。 随后该男子掐着女子的脖子 , 拽着其进房间找钱 。 过程中 , 刚好有一名男性顾客进店买烟 , 男子发现后叫男顾客自己拿烟 , 女子见对方分散注意力后 , 迅速挣脱并向男顾客求救 。 随后女子又到旁边饭馆处求救 。 男子见状迅速逃离现场 , 事后女子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

1、什么年代了 , 居然还有人敢在监控底下明目张胆暴力抢劫 , 真是胆大包天!必须严惩!2、毫无疑问 , 男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 关键其行为该如何处罚?首先 , 抢劫罪是指行为人使用暴力等手段 , 违背他人意志 , 意图将他人财物强行据为己有的犯罪行为 。 抢劫罪侵害的不仅仅是被害人的财产权 , 同时还侵害被害人的身体健康权 。 因此 , 刑法对于这种犯罪行为的处罚是相当严厉的 。








刑法第263条规定 , 构成抢劫罪 , 处3-10年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也就是说 , 只要实施抢劫行为 , 起步量刑就是3年以上 。

其次 , 抢劫罪不仅仅是数额犯 , 同时还是行为犯 。



具体而言 , 抢劫行为其犯罪所得只影响量刑 , 不影响其行为的定性 。 意思就是说 , 即便是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 , 只能从轻处罚 , 不会免予刑事处罚 。

量刑指导意见明确表示 , 抢劫未遂的可以减少40%以下基准量刑 。 注意!这里所指是以下 , 并非一定是40% , 具体多少要看犯罪情节及所造成的后果来确定 。

最后 , 对于侵占他人财产权的犯罪行为 , 只要罪名成立 , 不论是否既遂 , 均需判处1000元以上罚金 。

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 , 侵害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 , 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 , 依法判处1000元以上罚金 。

也就是说 , 虽然男子因欲而不能犯罪未遂 , 但由于其行为构成抢劫罪 , 因此法院在量刑时 , 不仅会判处其刑罚 , 同时还会判处其缴纳1000元以上罚金 。

换而言之 , 男子最终不仅什么也没得到 , 却换来3年以上刑事处罚 , 且还要缴纳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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