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酒驾刚被暂扣驾照,又醉驾出事故,法院:从重处罚( 三 )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 ,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其中 , 犯罪较轻的 , 可以免除处罚 。
根据以上规定 , 自首的成立 , 需要“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同时具备 。
何为“自动投案”?
通俗的说 , 是指犯罪后自己主动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投案 。
对于“主动投案” ,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规定 , “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 , 抓捕时无拒捕行为 , 供认犯罪事实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 ”



本案中 , 王某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后 , 明知“现代车”车主打电话报警了 , 其没有逃跑 , 仍然在现场等候 , 也没有拒捕行为 , 符合以上司法解释的规定 , 应当认定为“主动投案” 。
王某到案 , 酒醒后 , 极度后悔 , 因而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 属于“如实供述” , 自首的两个条件 , 王某同时具备 , 依法应当认定其构成自首 。
法律鼓励自首 , 故而在量刑方面作出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 ,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犯罪较轻的 , 还可以免除处罚 。
本案王某虽然具有从重处罚情节 , 但是因为其属于自首 , 同时还具有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等从轻处罚情节 , 故而法院在量刑时 , 对其综合考虑 , 作出判处拘役4个月的处罚 。



最后 , 本案男子王某因为好酒贪杯 , 多次违反法律规定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被判处了刑罚 , 犯罪记录背负一生 , 不但自己深受其害 , 还会影响子孙后代 , 教训深刻!
因此 , “喝酒不开车 , 开车不喝酒” , 应当作为驾驶人员的一条铁律 , 时刻牢记和执行 。
否则 , 一失足成千古恨 , 悔之晚矣 。
世上没有后悔药 , 也没有如果 , 只有后果!
对此 , 你有何看法和建议?欢迎留言讨论 , 下方评论区更精彩!
本文素材和图片均来自网络 , 如有侵权 , 联系删除 。
我是周律师 , 无偿普法 , 欢迎关注 , 一起以案说法 。



版权声明 , 本文为《周律师说法》的原创文章 , 转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

?
【“屡教不改!”酒驾刚被暂扣驾照,又醉驾出事故,法院:从重处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