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担当作为开创新青海建设的新篇章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六 )

  问: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有哪些惩戒警醒措施?

  答:那就是坚决地调。通过深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让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让位子、受警醒。在这方面,我们不以青海条件艰苦而放松对干部的管理,2015年我省制定《青海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对推进能上能下作出安排部署,省委带头向省管干部“开刀”,坚决把不担当不作为、能力不足、作风不实的现职领导干部调整下去。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集中调整。结合巡视巡察工作,把不担当不作为作为检查重点,对发现有问题的干部,对照《青海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9种问责情形、16种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二是平时调整。对环保督查、审计、年度考核、任职考察等工作中发现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等问题,组织人事部门及时跟进,形成调整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慑效应。同时,要建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化常态化机制,细化量化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表现情形的界定和精准识别,完善“下”的程序,畅通“下”的渠道,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的担当精神,落实每半年盘点报告制度,切实做到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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