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P与DRG:全面梳理两者的相同与差异( 三 )


2.技术优势 。 一是DRG分组使用ICD-10编码前6位 , 更细致 , 对疾病的标识更为精准 , 对医疗机构编码行为的调整更加明显 。 二是DRG侧重于使用病例组合的成本数据计算权重 。 在目前成本数据不完善的情况下 , 除了使用历史费用外 , 还使用作业成本法、病种费用分类构成等方法对病例组合的权重进行调整 , 能够消除一部分不合理诊疗对病组费用的影响 , 以保证病例组合的权重更趋合理 。 三是事先确定的细分组可引导医疗机构在诊疗患者时 , 规范相似诊断或操作病例的临床路径 , 提高组内病例诊疗的同质化程度 , 进而实现“同病同操作”的诊疗规范化目标 。
(二) DIP的突出优势
1.制度优势 。 DIP属于中国原创的支付方式 。 在一些地方先行先试 , 适应中国国情 , 基于信息化、大数据的广泛认知和应用的现实条件 , 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 。 DIP在统筹区范围实施 , 便于比较同一病种组合在不同医疗机构间的治疗费用差异 , 将有效促进区域内医疗机构间的专业分工、良性竞争 , 有利于业务主管部门考核与监管 。
【DIP与DRG:全面梳理两者的相同与差异】2.技术优势 。 一是基于大数据理念 , 以病种为付费单位和监管、分析对象 , 对促进医保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 购买价值医疗 , 奠定了极为科学和坚实的基础 。 二是起步阶段 , 来自基础条件和分组技术方面的障碍少 。 如DIP分组使用ICD-10编码的前4位 , 对编码的适应性强 , 便于动态调整和拓展 , 适用于编码未完全统一、历史病案数据质量不高的地区 , 且留有逐步完善数据质量的补短期 , 能有效平衡临床应用与医保支付间的关系 。 三是跨区域推广及其在考核管理上的借鉴意义更高 。 尤其是因为基于大数据进行分组 , 以公式与指标作为分组的主要依据 , 对分组器无特殊依赖 , 便于监管部门发挥主导作用 , 进行质量和费用的控制 。 四是DIP更具包容性 , 承认医院过往的临床诊疗行为习惯 , 更易于接受 , 落地阻力较小 , 医院发展优势学科、运用新技术的积极性也更高 。
四、DRG和DIP:未来融合的可能性
(一)数据池的融合
应用DIP或DRG付费最重要的效果是提高数据治理能力 , 两种支付方式使用的数据来源都是医保结算清单和收费明细 , 数据标准都是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 。 基于标准化、规范化数据采集体系和数据库的建立 , 将能实现不同支付方式的无缝切换 , 进而避免“重复建设”、“翻烧饼”等问题 。 一是DIP和DRG采集最小数据集将进一步明确 , 使用同一个接口标准 , 方便数据的导入和导出 。 二是形成医疗机构-统筹区医保部门-省级医保部门-国家医保部门的数据传输通道 , 实时或每天报送 , 避免修改数据等情况 。 三是制定数据的治理机制 , 加强病案、财务等部门的数据规范化培训工作 , 完善数据的逻辑校验和智能审核 , 确保数据使用的准确性 。
(二)分组的融合
DRG分组要求医院之间采取标准化的诊疗路径 , 由于目前不同地区、不同医院诊疗规范、治疗方法、医院管理、病案首页质量等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 , 以及我国的中医、专科医院特点不同等 , DRG分组和入组难度较大 , 且分组框架相对固定 , 经论证形成后 , 规则不可变化 , 否则就不是DRG付费了 。 DIP则有相当好的包容性 , 从真实数据聚类而来 , 始终关注“均值”、“分布”与“特例” , 尊重医疗服务复杂性、不确定性的内在规律 , 符合国情、客观反映临床现实 , 技术难度更小 , 可操作性更强 。 针对目前DRG分组较粗 , DIP分组较细的特点 , 待两种支付方式在试点实施过程中逐渐成熟 , 有望结合国家智慧医保建设、专家技术力量的加强 , 逐步向中间靠拢 , 以大数据为基础 , 探索形成以临床路径和临床实际为综合依据的分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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