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六 )



3.考核评优:原则上分级部按照5:1的比例评选“优秀班主任” 。完成本年度两个学期班级管理工作的班主任,在同等条件下,与只完成一个学期班级管理工作的班主任共同评比时,享有优先评选

资格 。被评为“优秀班主任”同时又被评为“优秀教师”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再占用“优秀教师”评比名额参评“优秀教师”,只参评“优秀班主任” 。

4.评优依据:《班级及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暂行)实施办法》(由学生处制定实施)以及评议意见 。

(五)关于行政、后勤服务管理干部(职工)的考核 。

1.考核范围:凡20XX年9月1日以前到我院各行政处(科)室从事教学管理、行政管理、学生管理、党团工作,以及负责招生、就业、财务、后勤服务工作,并且一学期内完成15周以上工作任务的科级及以下职级的教职工 。

2.考核程序:按照《行政管理干部量化考核办法(试行)》(青黄浦字[20XX]79号)的考核内容,由人事处组织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考核工作:

(1)由人事处组织召开“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由行政、后勤服务管理干部(职工)在职责范围内进行工作述职,并进行相互评议 。

(2)在认真进行述职、评议的基础上推荐“先进工作者”人选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

(3)述职结束后,将符合规范要求的《述职报告》统一送人事处,经审核后报行政办公室存档 。

(4)公示考核成绩及“先进工作者”名单 。

3.考核评优:原则上按照评优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4名 。

4.评优依据:《行政管理干部量化考核办法(试行)》(青黄浦字[20XX]79号)以及评议意见 。

五、成绩使用

本年度年终考核成绩作为教职工岗位鉴定、职务评聘、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考核等次不合格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有关约定办理 。

六、考核时间

20XX年11月15日—11月30日 。(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表彰奖励

在20XX年度年终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进行集中通报表彰 。

八、有关要求

1.各处室、系(部)在11月25日之前完成所有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情况及考核结果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逾期不报将取消评选资格 。

2.一年一度的年终考核是学院规范化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不断促进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工作 。各处(科)室、系(部)及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二oXX年度年终考核工作,为二oXX年度学院整体工作的圆满完成奠定最坚实的保证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