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三 )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
(九)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 。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4,725.00万元(含本数) ,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 ,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 ,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 , 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目前 ,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 , 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 , 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文件中披露 。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均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的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预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6月4日、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 公司将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 , 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
第二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4,725.00万元(含本数) ,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 ,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 ,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 , 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