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工信部:加强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 二 )


三、加强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
(五)加强车联网网络设施和网络系统安全防护能力 。各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分级防护要求 , 加强网络设施和网络系统资产管理 , 合理划分网络安全域 , 加强访问控制管理 , 做好网络边界安全防护 , 采取防范木马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车联网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定期开展网络安全符合性评测和风险评估 , 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
(六)保障车联网通信安全 。各相关企业要建立车联网身份认证和安全信任机制 , 强化车载通信设备、路侧通信设备、服务平台等安全通信能力 , 采取身份认证、加密传输等必要的技术措施 , 防范通信信息伪造、数据篡改、重放攻击等安全风险 , 保障车与车、车与路、车与云、车与设备等场景通信安全 。鼓励相关企业、机构接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联网安全信任根管理平台 , 协同推动跨车型、跨设施、跨企业互联互认互通 。
(七)开展车联网安全监测预警 。国家加强车联网网络安全监测平台建设 , 开展网络安全威胁、事件的监测预警通报和安全保障服务 。各相关企业要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和技术手段 , 对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服务平台及联网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相关监测 , 及时发现网络安全事件或异常行为 , 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6个月 。
(八)做好车联网安全应急处置 。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车联网服务平台运营企业要建立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机制 , 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及时处置安全威胁、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风险 。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 ,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 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 并按照《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
(九)做好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定级备案 。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车联网服务平台运营企业要按照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相关标准 , 对所属网络设施和系统开展网络安全防护定级工作 , 并向所在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备案 。对新建网络设施和系统 , 应当在规划设计阶段确定网络安全防护等级 。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定级备案审核工作 。
四、加强车联网服务平台安全防护
(十)加强平台网络安全管理 。车联网服务平台运营企业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 加强智能网联汽车、路侧设备等平台接入安全 , 主机、数据存储系统等平台设施安全 , 以及资源管理、服务访问接口等平台应用安全防护能力 , 防范网络侵入、数据窃取、远程控制等安全风险 。涉及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信息服务业务等电信业务的 , 应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认定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 , 要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 , 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使用商用密码进行保护 , 自行或者委托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