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惠志斌 :隐私计算是开启数据安全流通的“钥匙”( 三 )


《数据安全法》第一章第十六条规定:“国家支持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技术研究 , 鼓励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等领域的技术推广和商业创新 , 培育、发展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产品、产业体系 。 ”固然 , 隐私计算的发展空间和商业上限还需要继续探索 , 但是从市场需求趋势和行业数据安全需求来看 , 隐私计算正在迎来春风 , 通过结合数据全生命周期保护的全部主流技术 , 应用于金融风控、保险快速理赔、民生政务、多方联合科研等多个领域 。
数据可用不可得 , 数据可用不可见 , 隐私计算正在积极破解各行业数据流通的痛点 , 推动我国数据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 。
(作者系上海社科院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 , 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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