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自动驾驶国内新标准即将实施,对比国外标准有何不同?( 三 )


  • 1级驾驶自动化需要持续地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车辆横向或纵向运动控制 , 并具备与车辆横向或纵向运动控制相适应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的能力;
  • 2级驾驶自动化需要持续地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 , 并具备与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相适应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的能力 。
即在应急辅助驾驶的基础上 , 辅助驾驶需根据不同驾驶自动化等级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 具备相应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能力 。
最后是自动驾驶(3-5级驾驶自动化) 。
尽管3-5级驾驶自动化在技术、运行环境、量产难度等方面存在天壤之别 , 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对三个等级的要求 , 仍存在相同点:
  • 激活后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
  • 识别是否即将不满足设计运行范闱,并在即将不满足设计运行范同时 , 及时向动态驾驶任务后援用户发出介人请求;
其中 , 3级驾驶自动化要求驾驶自动化系统必须自行识别其是否即将失效 , 并主动向后援用户发出接管请求 。当后援用户不满足接管要求 , 驾驶自动化系统需要及时请求介入 , 若后援用户未回应 , 系统需要主动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状态内 。
为确保驾驶员安全性 , 该标准要求4-5级驾驶自动化系统仅允许在已达到最小风险状态 , 以及驾驶员在执行动态驾驶任务时解除驾驶自动化系统控制 。
若驾驶员未及时响应系统介入请求 , 系统可在以下情况下执行最小风险策略 , 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状态内 。
当4级驾驶自动化面临即将不满足其设计运行范围、驾驶自动化系统失效或车辆其他系统失效、驾乘人员状态不符合其设计运行条件、用户要求实现最小风险状态时 , 需主动执最小风险策略 。
因无设计运行范围 , 5级驾驶自动化需要在驾驶自动化系统失效或车辆其他系统失效、用户要求实现最小风险状态时 , 主动执最小风险策略 。
值得注意的是 , 驾驶员在所有驾驶自动化等级下都具有请求系统解除控制的权利 。不同等级下 , 其退出前提亦有不同 。
新的标准 , 加强监管的前兆?
智能汽车已成为汽车行业发展趋势 , 世界各国愈发重视相关政策的制定 。
近年来 , 部分国家及机构如美国、日本、韩国、欧盟等已针对自动驾驶、数据监管等出台相应政策 , 以维护其智能汽车行业有序良性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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