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数字货币征税困境:日本月交易超5兆日元 至少14亿无法报税( 二 )


上文也提到过 , 目前日本是作为金融资产和支付手段 , 巩固了加密货币的合法地位 , 根据日本国税厅《关于加密货币的税务问题QA》规定 , 原则性所有加密资产相关收入均属于杂项所得 , 最大税率设置为45%(加居民税则为55%) , 不需要分离申报 , 年末申报市 , 如果经控除调整后收益低于20万日元的无需缴税 。
而挖矿所得 , 计价总额是在挖到当时的时价 。
日本现行税制遭到很多反对 。首先是高达一半的税率让大家叫苦不迭 。近日 , 日本数字货币交易业协会(JVCEA)和日本加密资产商业协会(JCBA)联名提交了税制改正请愿书 。请愿书包含的要点包括:对于交易加密资产获得的利润 , 征收20%的申报税 , 并要求从未来三年衍生交易相关收入中扣除损失;引入每年20万日元以内的小额免税制度等 。
让征税更难的不是加密货币的去中心化和国际化 , 而是相关法律法规的不确定性 , 各国税制的混乱加剧了难度 。
各国目前加密资产征税现状
美国作为资产 , 需要缴纳资产收益税 , 如果长期持有 , 则需要缴纳最高20%的水 , 未满1年的 , 需要按照累进制缴税;而挖矿所得 , 也是挖矿获得时的时价计算 , 即使是企业型挖矿 , 也需要按照“自营业”税率进行税务申报缴纳 。具体请参看链得得之前文章:美日审税季结束 , 但是虚拟货币税制依旧混乱 。https://www.chaindd.com/3063739.html
英国则是规定加密资产为商誉以外的无形资产 , 只要被确定为可识别的并有价的加密资产 , 则需要缴纳“应税资产”缴纳资本利得税 。如果纳税人为“较高附加税率纳税人”的 , 需要另外缴税 , 成为转让其他应税资产适用20%的固定税率纳税对象 。
德国也是按照无形资产计算税率 , 但是保有超过1年以上的则无需缴纳 , 挖矿收益也是分为企业型和长期加密资产交易者等细分进行征税 。
法国则更加明朗 , 个人投资者按照30%的固定税率胶南 , 一年收益低于305欧元的无需申报 。但是机构投资人、企业型挖矿行为的税率则极为昂贵 , 需要缴纳最高60%的税 , 也是按照累进制阶梯型缴纳 。
而且法国的挖矿收益 , 并不是在开采时的时价计算 , 而是按照交易时的时价进行计算 。
【数字货币|数字货币征税困境:日本月交易超5兆日元 至少14亿无法报税】但是 , 政策总在变化 , 对加密货币的合法性未得到全球统一之前 , 税制将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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