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在预测公司发行在外的总股本时 , 以本次发行前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总股本400,451,000股为基础 , 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可转债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 , 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
以上假设分析仅作为示意性测算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之用 , 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2022年度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 , 也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 不构成公司任何承诺和预测 ,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受国家政策、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 , 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所造成损失 , 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 , 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述测算中 , 基本每股收益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及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 , 如果投资者在短期内大量转股 , 则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 因此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在一定期间内有所摊薄 。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可能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 同时 , 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有利于有效推进公司的发展战略 ,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市场地位 , 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关于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之“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 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足于公司的企业使命与战略目标 , 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行拓展、延伸以及建立在现有经验上的创新 。 如果发展计划能顺利实施 , 将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 , 增强盈利能力 , 拓宽业务覆盖面 , 提高知名度 。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得到增强 , 进一步巩固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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