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媒体评论:该给“刷脸”浇盆冷水了

【成都商报|媒体评论:该给“刷脸”浇盆冷水了】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沈彬
仅刷一下脸 , 房子就被过户了?这实在是细思恐极 , 我们的脸还安全吗?
近期 , “刷脸”成为舆论热议的话题 。 先是浙江法学副教授状告杭州野生动物园刷脸入园 , 再有清华大学教授劳东燕对自家小区刷脸门禁说不 , 一些售楼处在没有征得用户同意 , 用人脸识别系统记录、分析客户来源 , 甚至有的地方上公共厕所取厕纸 , 也要刷脸……
似乎我们的脸是越来越不值钱了 。 张三、李四、王五、赵六 , 什么样的企业、社区、小区都敢把油腻腻的手往我们脸上伸 , 而且有的甚至完全无感 , 更不要说在征得我们同意后收走我们的“脸”了 。
一夜之间 , 我们的“脸”被实施了精准的信息挖掘 , 个人身份、行动轨迹被扒得一丝不挂 , 普通人在资本、黑技术面前犹如“裸奔” 。
技术本无善恶 , 但当技术被不加规范地滥用 , 就会明显趋向于作恶 。 事实上 , 当下刷脸技术已成为资本驱动下的“风口上的猪” , 不管有没有必要 , 什么场景都要加一个“刷脸” 。 刷脸成为一种时髦 , 也成为公民隐私被泄露的“敞口风险” 。
就南宁的“刷脸过户”事件来说 , 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出“邕e登”App , 是对于政务服务实施数字化赋能 , 以实现“数据多跑路 , 群众少跑腿” , 初衷是好的 。 但是 , 也要防止刷脸等便民电子政务服务走向反面 。 要把好事做好 , 要把正确的事情做正确 , 就不能留下任何可供利用的安全风险 。
“刷脸”本应适用较高级别的安全措施 , 需要做到身份和生物信息的一一对应 。 相关职能部门也应绷紧保护公民生物信息的这根弦 。 值得追问的是 , 房产过户的业务 , 有没有必要100%都网络化?是否应该依申请再使用刷脸 , 并且只能用自己的手机“刷脸”?这样的数字收集 , 是否符合《网络安全法》所明确的收集用户信息的“必要性原则”?房地产登记部门有没有能力对收集来的公民生物信息的安全负责?
是时候从底层逻辑上反思“刷脸”的安全性、必要性、合法性了 , 刷脸不能想刷就刷 , 也不能一味追求数字化“大跃进” 。 这次南宁“刷脸过户”事件 , 应该为当下狂飙突进的“刷脸风口”浇一盆冷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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