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美国:实际操作的困境( 三 )


但卡塞尔认为 , 总体而言生产者延伸责任法律还是希望给产业一些保护环境的经济动因 , 从更长远的时间周期来看 , 可能会一定程度上促使制造商改良设计 。
另外 , 美国还有促使制造商设计出更环保产品的业界标准 , 但它并非法律 , 而是主要靠自愿执行的采购项目 。
既然各州立法弊病重重 , 为何没有统一的联邦法律呢?
卡塞尔告诉采访人员 , 在2000年他创立非营利组织产品管理研究会时 , 电子产品正是新兴的垃圾品类 , 当时美国的废品管理官员们对此十分关注 。 那时 , 他的机构和其他的一些非营利机构曾共同努力 , 在产业和政府之间斡旋 , 力图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电子垃圾回收模式 。 然而 , 由于电子产品制造商的利益严重分化 , 无法达成统一立场 , 推动实现联邦层面立法的努力失败了 。
随后 , 一些州便相继推动了本州立法 , 而在一些州 , 倾向于保守派的政府不愿对制造商施压 , 同时垃圾填埋处理的成本很低 , 因而立法进程推动缓慢 。 整体而言 , 多名专家都认为 , 美国在电子垃圾立法层面落后于欧洲、日本等地 。
帕克特也对多年前的失败记忆犹新 。 他告诉采访人员 , 那可能是电子垃圾联邦立法“最后的机会” 。 反观今日 , 华盛顿的政治环境更加复杂 , 国会也越来越“无可救药” 。 另外 , 他认为拜登政府更加关注气候变化 , 对塑料垃圾更在意 , 电子垃圾眼下已经不再是热点 。
回收操作优化
不过 , 随着州层面的相关立法进展 , 近年来美国在回收电子垃圾的具体操作上也取得了一定进步 。
非营利组织全国电子产品回收中心执行总监杰森·林内尔告诉《环球》杂志采访人员 , 在过去十几年间 , 美国处理电子垃圾的流程有所改善 , 各州收集电子垃圾的项目得到拓展 , 回收商使用的设备更大型、更高级 , 还有一些非政府组织制定的电子垃圾回收标准得到了较好遵循 , 让回收商的操作更规范、更统一 。
在美国 , 电子垃圾回收流程通常如下:
首先是各类收集站的收集工作 , 这包括地方政府、非营利机构、大型零售商、小型电子产品店铺等设立的收集站 , 一些电子产品制造商也给消费者提供直接邮寄废弃产品至回收商的选项 。
第二步是将这些收集到的废弃产品送至初始回收商 , 看是否能翻新、重新出售 。
下一步则是拆解、粉碎 , 将产品送至其他回收商 , 通过人工、机器操作将不同种类的金属、塑料进行分离 。
林内尔表示 , 由于美国缺乏大型冶炼厂 , 像电路板这样比较有价值的材料常常被送往欧洲、韩国、日本等地 , 使其金属成分得到回收 , 这给回收商增加了运输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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