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董事会首席秘书披露股权架构:任正非有否决权而非决定权( 八 )

工会这种方式能不能改为其他方式?用很多公司,这就很复杂。有限责任公司最多50个,改为股份公司也是200个,9万多人要除上200个,要设立几百个公司,几百个公司超过200个又不行,层层加起来不能超过200个,所以也不行。还有没有其他的方式呢?也有可能太复杂了,成本也太高,而且可能最终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所以,用工会作为名义持股,不一定很容易理解,但这在目前来讲是可行的,而且,华为一直采用了这种方式。

关于什么条件下员工离职后可以继续持有股票,我们规定在华为公司工作满8年且满45周岁就可以继续持有,这是有规定的,我们有一个文件。下午去股权展厅参观时可以看一下规定。

金融时报:谢谢江总时间,有三个问题:

第一,关于中国工会法。通过了解,根据中国工会法,华为工会委员会是一个国家的工会(应该是全国总工会)下属的一部分,华为应该按工资的2%左右缴一部分给华为的工会委员会,一部分往上缴,最终给全国的工会,这是不是正确的?总工会会对您的工会委员会有什么样的控制或者怎样影响的关系?同时会不会有管理关系,年度会不会有审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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