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一起国有债权处置案背后:诈骗、利益输送,还是合法处置?( 九 )

内蒙古警方侦查发现,作为律师,王敏实际受让的不仅是华夏物行债权,还有“中信包”的另5笔债权——北京民源大厦债权、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物资经销公司债权(下称“北综投债权”)、北京庆亚经济技术发展公司债权、北京湘大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中国华兴集团债权。

中信资产一名涉案员工陈金术的家属陈金明告诉界面新闻采访人员,内蒙警方怀疑,4名高管与王敏之间存在利益输送,低价转让这5笔债权。但目前尚无关联证据。

王敏的起诉书指控,在其中一笔北综投债权中,王敏代表中信资产公司起诉债务公司的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诉求京能集团偿还本息6680余万元。

工商信息显示,京能集团是北京市的大型国企,注册资本213亿元,成立于2004年底。

陈金明向界面新闻采访人员介绍,京能集团与中信资产协商,以其拥有的一处房产的租金抵顶债务。中信资产的领导前去查看,发现房子先前被用作浴池营业,今后改造成办公楼需另外再投入资金,拒绝了京能集团的提议。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