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 Tech:“鲶鱼”还是“鲨鱼”( 九 )

不少学者认为“交叉补贴”是一种“乱象”,甚至在央行的一些文件中,也将这一现象列为了需要重视的现象。但其实对于平台企业来讲,交叉补贴是一种很寻常的竞争策略。由于平台同时面临着多个市场,因此价格结构的调整就会给它们带来“非中性”的效应。通过调整价格架构,在价格弹性较大的市场降价,对价格弹性较小的市场提价,它们可以做大整个市场,而在这个过程中,各个市场上的用户也可能同时获益。在移动支付的例子中,付款方显然是获益的,因为他们不仅获得了更广的支付渠道,还能在支付过程中获得补贴。那么收款方呢?在很多情况下,他们也是获益的。因为尽管每笔收款需要付出的成本可能要高一些,但支付的便捷可能让他们的收款总额增加了。如果非要说谁在这个过程中受到了损失,那只可能是信用卡等传统的支付方式。但这难道不正是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吗?

也有学者认为搭售是一个大问题。但只要我们熟悉产业经济学的文献,就会知道搭售其实更多是一个中性词。诺贝尔奖得主梯若尔在一篇论文中指出的,在处理搭售问题时,我们都应该问三个问题:它是否妨碍了竞争?是否损害了消费者的福利?是否应该对其进行法律救济?这里,我们完全可以套用梯若尔的观点来分析。BigTech推出的综合性金融服务究竟有没有妨碍竞争,有没有损害消费者福利?我想,对应的答案都应该是否定的。正好相反,BigTech推出的这些服务,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传统金融的服务盲点,不仅做大了市场,还大大提升了金融服务的可及性。这些都是促进竞争、改善消费者福利的。事实上,在BigTech的促进之下,很多传统金融机构也开始将原本彼此分割的服务进行打通,从而实现服务的综合化。由此可见,“搭售”不仅不是坏事,而且还被传统金融机构作为先进经验加以借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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