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戟在“医疗梦”中的地产商(12)

这样运作的前提是,医院运营状况良好,操作时需补足之前的税费、土地出让金。邓勇分析,大的地产公司会这样做,公司要上市并表的话,则必须这么做,“医院营利或非营利性质的改变,目前没有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主要看医院是否具备变更性质的条件,此外,地方政府和卫生等部门领导的胆量和魄力,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上述医疗投资界人士跟不少房企谈过项目,清楚另外一个“套路”:第一步,先把项目拿下来,占山为王;然后签署一家医院管理公司做管理;引进器械公司后,前期的钱不给,先垫付资金、按流水给提成;然后再到银行融资。“医院的运营几乎无需自己投入真金白银。”

“有的政府为招商引资还给钱、给事业编制。”这位医疗投资界人士称。不少医疗项目打着养老床位补贴的“算盘”。

地产商以产权融合的方式,以康养项目便宜拿地颇为普遍。按照地方政府的规定,地产商拿地之后,一部分土地做商业地产、可以出售;剩下的则必须自持、不能卖,往往做成康复养老项目,政府会给每张床位一定补贴,有的城市达到每张床位一年5000元到1万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