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五毛一斤( 六 )

2018年12月18日,北京,位于ofo总部的中关村互联网中心,前来排队退押金的用户排成长队。

过往互联网的打法——依靠烧钱获取市场位置的模式已经走到尽头了,共享单车撞的就是这面南墙。但是客观而言,其本身的商业逻辑仍然存疑。

首先,“最后一公里”的需求究竟有多大?有分析指出这是一种“非顾客需求”,指的是有消费意愿,却没能成为顾客的群体。共享单车的存在满足了人们的需要,但却没有达到“刚需”的程度。

对于平台经济素有研究的学者、经济刊物《比较》杂志研究部主管陈永伟告诉《南风窗》采访人员,自行车的需求有其周期性,这是自然条件所决定的,过高和过低的气温都会抑制人们使用的意愿,还有北方的雾霾天等常见的情况,都是影响因素。

其次,共享的概念被滥用了。“共享经济”的提法,最早是在1978年由美国的两位社会学教授提出的。概念的核心是一个由商业机构、组织者政府创建的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大三方平台。平台的参与个体借助于平台交换闲置物品,或者向某个创新项目和企业提供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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