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评级机构同场竞技,评级并非越低越准( 五 )

一直以来,监管机构以外部评级为依据做了很多业务指引,也使得发行人执着于“3A”。例如,交易所债市推出的储架发行,仍然要求发行人的外部评级达到AAA或AA+的评级标准。同时,也有业内人士对采访人员提及,银保监会对不同级别的债券计算不同的偿付能力监管指标,AA-及以下的债券在计算偿付能力监管指标时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因而形成了事实上的AA级投资要求。上述问题都可能导致评级虚高,或致AA+以下的企业被拒在了债市大门之外,这也变相造成了评级区分度不够的问题。

目前,业内人士高度关注的问题在于,外资对境内债券的评级可能偏低,未来中国监管层会否为外资评级的债券开设“特殊通道”、弱化或差异化业务指引?否则,短时间内,由于评级标准与国内市场存在较大差异,不论是监管机构还是国内市场参与方,在适应外资评级机构评级标准方面仍需要时间,外资在业务推进上可能短期内无法到达其预期的速度。

推动“全谱系”评级发展

由于境外高收益债(垃圾债)市场十分成熟,投资群体壮大、需求高,且高风险匹配了高收益,这这就使得境外即使B以下评级的债券也具备较高的流动性。罗光认为,相较而言,鉴于各种监管约束,中国的评级市场是“半谱系”的,即AA以下的评级少,因此发展高收益债市场也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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