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固收·信用】永续债券知多少——永续债市场概况、条款梳理、会税解读及个券筛查 20190925(29)

(2)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区分的关键是能否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如果企业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3)资产负债表增设“其他权益工具”项目,发行人在“其他权益工具”和“应付债券”下分别披露划分为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的优先股和永续债账面价值。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实收资本”项目和“资本公积”项目之间增设“其他权益工具”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并在“其他权益工具”项目下增设“其中:优先股”和“永续债”两个项目,分别反映企业发行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和永续债的账面价值。在“应付债券”项目下增设“其中:优先股”和“永续债”两个项目,分别反映企业发行的分类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和永续债的账面价值。如属流动负债的,应当比照上述原则在流动负债类相关项目列报。

(4)投资方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持有的优先股、永续债相关信息。持有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投资方,应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会计分类、账面价值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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