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借条里的乡绅雅文化( 九 )

契约中特别强调“刘姓未备银钱水礼情事”,也就是说,刘家向苏定伦借阴地,没有给苏定伦任何水礼钱。

道光2年(1822)三月十五日,佃户曾张氏与儿子曾绍兴也向苏定伦借阴地:

“今因丈夫身故,无地安葬,今凭亲族戚在场哀求主家苏定伦名下业内,借得阴地一棺,安葬丈夫尸骸,并无余地。比日凭众议明,屡年只许曾姓母子祭扫,不许藉坟添葬侵占。倘异日起扦(迁),不得复葬。休塚坟迹仍归还苏姓管业,曾姓不得异言滋事。”

在这件借阴地契约中,没有提及苏定伦收了水礼钱,这表明曾张氏是没有给水礼钱的,否则一定会在契约中注明。

苏定伦的儿子苏邦贤(苏秉权),从道光6年(1826)到 咸 丰 5 年(1855),为“无地安葬”、“无处安葬”的父母以及其他至亲的卢运朝兄弟、叶财忠兄弟等16个事主,免费(无水礼钱)提供安葬阴地;苏邦森也提供了3处阴地,都没有要水礼钱。

苏氏家族为什么要无偿为贫穷佃户或乡民提供墓地呢?

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档案编研负责人胡开全解释说,苏氏家族移民到四川后,是从佃户开始的。后来,苏家成为地主,也长期与佃户打交道,对佃户的生活状况非常了解和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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