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缠千年的“融资难”与“融资贵”:历尽艰辛的普惠金融探索史( 九 )

1198年由意大利僧侣创办的巴伐利亚·佛赖辛(BavariaFreising)典当机构,就属于慈善金融性质,为穷人提供负担得起的贷款。有些教会银行对庄园主或农户的借款,须抵押物如土地或土地收获作为利息。如以抵押土地上以保证债务归还,叫“活押”。如以抵押土地收入但不抵押土地,则叫“死押”。典当虽有宗教和慈善的性质,但与完全慈善机构相比,接受了典当融资应该是一个进步。

13世纪中叶,教会从事慈善贷款比较普遍了。1361年,伦敦主教迈克尔就建立了具有官方色彩的公共典当行,这是英国最早的典当行。中世纪时期,英国典当业种类齐全,既有教会办的公立典当行和官办的公共典当行,也有民办典当行。教会和官办典当行费用低,有扶贫济困的目的,对农民和城市手工业者具有吸引力。尽管中世纪的天主教竭力反对贷款收息,但似乎对1450年意大利佩鲁贾的方济修士网开一面。方济开办了称为蒙特斯·彼达(montedepiete)的小微信贷机构,通过慈善金融和典当方式给予穷人无息或低息的小额信贷,以抑制当时盛行的高利贷利率。这类小微贷信贷机构后来在欧洲和拉丁美洲十分盛行。爱尔兰也存在通过用善捐赠的财物向贫困农户提供无抵押的零息小额贷款,用“共同监督”机制来保证贷款者每周分期还款。由于慈善或慈善金融资金来源多半靠馈赠、施舍等慈善收入,来源有限,粥少僧多,还款约束差,覆盖面和持续性都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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