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欧美征税权演变与政治文明

【税收|欧美征税权演变与政治文明】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税收与现代政治文明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事实上,体现现代政治文明的宪政制度,很大程度上就起源于对政府征税权的限制 。欧洲中世纪以来对征税权的限制,导致了建立有限政府的努力,并促进了议会和代议制的诞生,以及近现代宪政的起源 。尽管议会的成长造就了“税收法定主义”的理念,但是一个体现更高层次的政治文明的社会要求超越“税收法定主义”,走向“税收宪政主义”,这就是欧美宪政发展的历史经验 。
一、征税权、有限政府与近现代宪政的萌芽
从历史上看,尽管民众总是政府开支的最终负担者,但用何种方法敛财以确保这种开支却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即便是征收同样的数额,那些糟糕的方法总会严重地阻碍人们的勤劳和社会的进步 。注1在欧洲中世纪的许多城市里,国王收入的一部分依赖人头税,通常将税额确定并承包给地方长官或者他人,市民们也常常获得这种包税的资格,联合起来对税收总额负责 。在英国的自治市里,市民们逐步获得了在其自治市内征税的权利(firma burgi),并将地方行政长官排除在外 。实际上,市民们将城市的税收承包了,只需将一定的税额交给税务署 。注2
这种包税制不仅有利于国王,而且有利于市民,因为他们不再遭受国王税吏的横征暴敛了 。刚开始,市民包税有时间限制,后来变成了永久性的,并且税额确定后不能再随便增加 。同时,税额固定后,减免部分自然也就固定下来了 。并且,这些减免不再是针对某个人的,而是惠及特定城市的每一个市民 。就这样,这些城市被称为自由市(free burgh),而市民也被称为自由民(free burghers)或者自由商人(free traders)了 。连同这种权利,市民们还获得了不少的特权,包括嫁娶女儿的自由、子女继承权、遗嘱处置财产权等 。可以说,在我们今天所谓的“自由”这个词的意义上,市民们的的确确成为了自由人 。注3
那么,为什么中世纪的国王们将税收包给市民并且固定税额呢?一方面,这种征税方法用不着国王们劳神费财就可以使岁入稳定增加;另一方面,为了对付领主们,国王需要盟友,而市民们由于经常受到领主的欺压和妒嫉,自然适合成为国王的同盟,为了向盟友们示好并消除其疑虑,国王便使出包税这一招 。当市民们获得了城市的包税权后,为了能让他们对那些不纳税的人采取强制措施,国王们还得给这些市民以裁判权,因为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市民很难从其他法庭那里获得正义 。就这样,市民获得了更大程度的自治,甚至将城市建成了独立共和国(independent republics) 。注4
为了巩固这种来之不易的自治,许多中世纪的市镇都从国王或者领主那里获得了特许状 。这些特许状规定了市镇政府的组织结构以及市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实际上就是市镇的宪法,也是最早的近代成文宪法 。在很大程度上讲,这些城市特许状具有了宪政的一些基本特征 。一方面,它们规定了限制权力和分权制衡的基本原则,保障了城市的司法自治以及审判程序的理性化;另一方面,它们规定了市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人身自由、持枪权以及选举权等 。注5
由于这些城市特许状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限制国王或者领主的征税权,因而大都明确规定了对于征税的限制 。比如,法国洛里斯自治市的特许状第九条规定:“我们或任何其他人都不得从洛里斯人手中收取任何捐税、贡物或向其强征勒索 。”注6其第33条还规定:“这个教区里的人都无需为他在这个区域内购买或出售供自己使用的东西而缴纳任何捐税;也无需为他星期三将在市场上购买的东西而缴纳任何捐税 。”注7伦敦市1130年的特许状规定:“所有伦敦之人及其所有货物均得享自由,在英格兰全境一切地方与港口一律免征任何过境捐税……以及所有其他费用 。”注8拉昂自治市特许状第18条规定:“我们已这样改革了关于赋税的习俗:每个应缴税的人在他缴税的时候让他缴四个但尼尔,但除此之外不要让他再缴其他税了……”注9在市民们看来,许多税收都加重了他们的负担,侵犯了他们的财产权,因此应当取消 。比如,商品通行税在不少地方都遭到市民们的激烈反对,1127年佛兰德尔市民造反的主要原因就是对商品通行税深恶痛绝 。在12世纪时,各地的商品通行税都自愿地或者被迫地修改了,并且置于城市当局的监督权和审判权之下 。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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