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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嚣张了!”11月25日 , 广东湛江 , 三名男子在一家超市门口坐着玩手机时 , 突然间“砰的一声!”一辆白色小汽车撞了过来 , 其中一人直接被飞 。 可车上男子下来后 , 第一时间看的是车子撞坏没有 , 并扬言“撞死人都没事!”“湛江没有他办不到的事!”
现场监控视频显示 , 事发时是晚上8点35分 , 两名男子坐在一家超市门口旁边的一个角落处玩手机 , 旁边还有一名男子坐在电动车上 , 也低头在玩手机 。
随后一辆白色小轿车驶上人行道 , 并突然加速撞了过来 。 车子先是撞到坐在电动车上的男子 , 该男子连人带车直接被撞飞后 , 白色轿车又撞上坐在门口的两名男子 。
其中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被撞到后 , 赶紧离开并又因脚部受伤坐在地上 。 这时白色轿车副驾驶室下来一名男子 , 第一时间上前去查看车头 , 看看到底撞坏了没有 。
据视频发布称 , 事后叫司机送三名男子去医院检查时 , 车上人员竟然说“送去火葬场烧了!”还扬言说“撞死人都没事”“湛江没有他办不了的事!”
1、太让人气愤了 , 视频可以清楚看到 , 车子撞人后 , 车上人员下车后确实是第一时间看车头有没有撞坏 , 难道在他们眼里三条人命还不如车子值钱?
2、那么白色轿车司机的行为 , 该如何定性?
从视频来判断 , 三名男子当时在玩手机不存在任何过错 , 因此司机要承担全部责任 。 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 , 司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并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重伤 , 构成交通肇事罪 。
刑法第133条规定 ,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具体到本案中 , 由于3名男子并没有受到重伤的后果 , 因此司机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
注意!如果司机涉嫌酒驾、醉驾或无证驾驶 , 那就另当别论了!
【太嚣张了!湛江一司机开车撞入人群,并扬言:“撞死人都没事!”】
《关于办理酒驾刑事案件的意见》明确指出 ,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的 , 属于醉驾行为 , 以危险驾驶罪刑事处罚 。
刑法第133条规定 , 犯危险驾驶罪的 , 处拘役 , 并处罚金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 ,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 处200-2000元罚款 , 可以并处15日以下治安拘留 。
至于男子是酒驾、醉驾 , 还是无证驾驶 , 应当由交警部门来认定 , 因此三名男子的正确选择就是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 及时固定并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
3、《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 , 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遭受损害的 , 行为人需承担责任 , 但如果被侵权人一方也存在过错的 , 可减轻过错一方的责任 。
具体到本案中 , 正如前面所说 , 三名男子坐在那玩手机何错之有 , 所以责任应当由司机一方全部承担 。
换而言之 , 不论司机会受到什么处罚 , 其一方都必须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 即需赔偿三名男子的医药费、误工费等所有经济损失 。
最后 , 如果对方确实有“撞死人都没死、湛江没有他办不了的事”等言论 , 那希望有关部门好好查清楚说出这种话的底气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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