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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不过三 , 这篇文章以后 , 我就“撂”下他 , “永”远相信政府可以主持正义 , 给与所有人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答案 。
我们不谈几个人打受害者的时候 , 一岁多的宝宝如何颤颤巍巍 , 摇摇晃晃走不稳也要去救爸爸 , 孩子面对鼻青脸肿歪倒在沙发上的爸爸吓得大哭不止 , 还好 , 其中的一个辅警良心未泯 , 把宝宝抱到了一边 , 也不谈和廖大主任一起同行的三个警察究竟违不违法 , 就仔细看一下 , 这三个陪同人员究竟在干什么 。
我们再来仔细看浏阳荷花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廖主任率队打人视频 , 真是心惊胆战 , 原来这是以他为首精心设计的一个陷阱 , 幸亏被打的业主没有上当受骗 , 这才绕幸逃过了一劫 。
这个立着的背着手的辅警 , 原来我以为他是不愿意出手 , 仔细看 , 原来背着的不仅仅是手 , 还有手里的一副手铐 。
是啊 , 警察上门执法会带着执法记录仪和械具 。 但是手铐可不是可以随便用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 , 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 , 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 , 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
请问 , 受害人会被扣上哪个帽子?
原来女业主看似不出格的合理要求、提议 , 大大的激怒了廖大主任的官威 , 不狠狠收拾不足以消气 , 于是他们提前设计好了一出戏 , 由他来言语激怒受害者 , 另外三个见机行事 , 寻找合适的时机 , 等待受害人反抗 , 然后以暴力抗拒执法之名对受害者实施抓捕 , 这一出请君入瓮设计的不错 , 这就是为什么受害人说家里有孩子 , 要求在外边说, 被廖主任拒绝 , 并且一把他推进屋里 , 开始言语挑衅 , 另外三个形成包抄的三足鼎立状 , 随时准备下手抓人 , 因为他以为屋里只有他们几个 , 黑黑白白他说了算 。
他们的站位看似随意但都有很深的用意 , 第一 , 三个人无意似的堵住了门口 , 因为等一下如果廖主任跟受害人起了冲突 , 他们要预防受害人跑出去 , 一旦跑出去大喊大叫他们则无路可退 。
第二 , 当廖主任动手之时 , 这三个辅警淡定缓慢移动自己的站位 。 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他们呈半圆形在廖主任身后以包围的态势面对这个受害人 。
意思很明显 , 如果这个时候受害人还手 , 这三个人肯定会以人数上的优势直接掏出手铐对受害人进行强制措施!
所以 , 廖大主任使尽恶毒语言刺激受害者 , 甚至说女业主提意见就是反政府 , 意在激怒对方 , 让对方暴躁失去理智 , 好趁机扣上手铐 , 可惜受害者也是一个懂法的良民 , 虽然在自己家里 , 还扣了这么大的帽子 , 他也知道对方带着这么多人 , 无论是打是骂自己都不能还嘴还手 , 第一对方代表政府 , 贸然还手没有好下场 , 第二对方人多势众 , 还手也无济于事 , 或许被揍的更厉害 。
廖大主任言语辱骂没有奏效 , 一时按捺不住 , 挥拳打了过去 , 几下就把受害者打的抱头倒下 , 如果不是一岁多孩子的出现 , (孩子出来以后 , 一个辅警关了执法记录仪 , 他也知道执法记录里出现一个摇摇晃晃的小孩子说不过去)或许血气方刚的廖主任还不会罢手 。
可是他几巴掌早把受害人打晕 , 头疼头晕 , 哪里还有力气还手?
【廖主任入宅打人,原来是设计的请君入瓮一出戏,可惜砸了自己的脚】几个人诡计没有得逞 , 看着两个单纯的孩子 , 实在下不得手了 , 只好匆匆收兵 , 落荒而逃 。 执法记录仪和手铐也没有派上用场 , 受害人家里的监控却清清楚楚记录下了这一切 , 可是如果没有监控呢?恐怕今天我们能不能看见还可以自由呼吸的受害人就不一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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