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湖,发生了一件灭门惨案!


江苏金湖,发生了一件灭门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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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湖,发生了一件灭门惨案!


江苏金湖 , 发生了一件灭门惨案!网传 , 女子与二婚辅警丈夫闹离婚 , 丈夫讨要装修款未果 , 一怒之下将老丈人一家四口残忍杀害 。 死者包括老丈人两口、女子、还有老丈人才17岁的外孙女 。

据悉凶手行凶后潜逃到外省 , 目前已被抓获 ,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


对此有网友说 , 身为一名辅警 , 知法犯法 , 如此残暴 , 必须严惩;也有网友说 , 冤有头债有主 , 不能牵连无辜;还有网友表示 ,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 不义之财不能取 , 怀疑是女方太贪财 。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首先 , 从法律来讲 , 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 , 则另一方婚前或婚后用个人财产进行装修的 , 则婚后装修属于其个人财产 , 并不会因为结婚而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 。 反之双方共同出资装修的 , 一般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时 , 应当进行平分 。



换句话说 , 涉案男子无论是哪种情况 , 其实都不会吃亏 , 完全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女方返还 , 女方不返还时 , 可以提起诉讼向女方索赔 。

其次 , 男子没有理性、依法维权 , 冲动之下残忍将女子一家四口灭门 , 毋庸置疑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

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虽然说最高法《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 , 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 , 慎用死刑 。

但是具体到本案 , 男子手段如此残忍、危害后果如此严重 , 最终恐怕只有死路一条 。



再次 , 还应当注意的是 , 男子的行为还构成侵权 , 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而要知道 , 一个人的死亡赔偿金就高达上百万元 。 男子为了几万块钱 , 不仅赔命 , 还要赔个精光 , 着实是太不值得!

最后 , 冲动是魔鬼!本案再次提醒大家 , 理性处理感情、家庭纠纷 , 莫要因为一时冲动 , 害人害己!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 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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