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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三千问与答(之六)》
黄坚明律师:命案争议和专业律师“搅局说”的思维误区
——专业律师评析劳荣枝案系列之共同犯罪问题研究
作者: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毒品犯罪案件辩护律师暨毒品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 黄坚明
关于劳荣枝案 , 我们反复研读此案的一审判决书及二审裁定书 , 反复查阅诸多实证案例及一些专业法官对一些类似重大刑案的权威释疑 , 更基于我们常年办理复杂刑案的行业经验及独立办案立场 , 致使我们对此案有自己的独立判断 , 而非人云亦云的跟随 , 或者是坚持单纯的民意致胜论、唯结果论 。 对此 , 我们暂且抛开此案的是与非问题 , 也抛开此案最终结果问题 , 就想谈谈其中必然涉及的命案争议及专业律师搅局论的谬误思维问题 。 具体分析如下:
一、命案基本事实确凿无疑与命案基本事实存疑的争议
有的重大命案 , 案件基本事实没有争议 , 案件核心证据及证据链也没有争议 , 案件唯一争议焦点就是案件量刑问题 , 假定此结论成立 , 在案件涉及多名被害人死亡的前提下 , 办案机关核准斩立决没有任何问题 , 甚至被害人仅有一人 , 被追诉人也被核准死刑的案例 , 我近期还接收过 , 最终也放弃介入申诉的问题 。 反之 , 有的案件行为存在争议 , 证据存在争议 , 案件罪数存在争议 , 犯罪形态也存在争议 , 如何认定存在共同犯罪存在争议 , 是其中一罪涉及共同犯罪 , 还是全案三个罪名罪名均涉及共同犯罪问题更存在争议 。 据此 , 很多专业律师均提出反对意见 , 这也是某某热点案件涉及的问题 。 当然 , 我们也看到不少律师从他自己的立场 , 得出全案法律适用没有问题的观点 , 这当然也没有问题 , 根源是法律问题存在不同观点是常态 , 关键是言之有理 , 言之有据即可 。
但很多网友坚持这样的观点:某某案经过一审程序 , 经过二审程序 , 经过诸多合议庭法官反复研究 , 坚持此案没有错 , 坚持某某该核准斩立决 , 坚持任何人提出反对意见就是与人民为敌 , 就是坚持对抗法律 , 坚持任何违背民意的相反观点及质疑就是对被害人家属的侮辱 , 就是思想极左等之类 。 这种观点的实质就是坚持绝对的一元论观点 , 就是生效裁决不容质疑 , 或者是某某案不容质疑 。 对此 , 我们坚持持反对观点 。
反之 , 我们能否坚持命案结果不容置疑的观点呢?命案结果不容质就是法治好现象吗?对此 , 我们更想强调一个问题 , 重大命案的裁决文书为何要向社会公开呢?重大命案庭审过程为何要向社会公开呢?为何不是秘密审判呢?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 对抗及质疑方是司法诉讼程序的实质性正义所在 , 单纯的一言堂 , 单纯的官方立场必然正确论 , 并不会自然形成权威的司法公信力 , 否则刑诉法为何要规定死刑复核程序呢?为何要规定申诉制度呢?为何二审裁定书要撰写长达102页的篇幅来证实其结果的正义性呢?根源就是此案存在极大的争议性 , 否则用很简单的篇幅即可阐释清楚一个命案的基本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 。
显然 , 命案结果不容质疑说 , 与其说为了司法的正义 , 不如说这种观点恰好是在贬损重大刑案结果的正义性和司法权威性 , 起码我们坚持这样的观点 。
二、再论专业律师搅局论的思维谬误
我们还听到这样的观点:某某案二审结果已出 , 专业律师不应再讨论此案 , 更不应再提出相反的意见或其他质疑意见;反之 , 专业律师再讨论此案 , 就是为了蹭热度 , 就是为了消费某某 , 就是为了炒作及其他不良动机之类 。 对此 , 我们可以将这种现象简单理解为专业律师“搅局论” , 没有专业律师的搅局 , 某某案必然很快落幕;反之 , 一旦专业律师继续跟进某某案 , 容易很多网友出现玻璃心态 , 老担心某某案出现变数之类的顾虑 。
显然 , 我们确实看到这样的网友回复 , 专业律师不应为某某案女魔头之类的人发声 , 否则就是被害人家属不公 , 否则就是律师专业能力不行 , 否则就是有意搅局什么之类的 。 对此 , 我们只想提出一个问题:是因为案件有问题才怕专业律师提出质疑观点 , 还是此案本就铁证如山 , 证据确凿 , 根本就无惧任何人提出反驳或质疑意见呢?害怕反对意见或质疑意见 , 是否是恰好反证某某不应被核准死刑呢?既然铁证如山 , 何来恐惧专业律师提出反对观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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